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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信箱常见问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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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法院的具体地址在哪?

答:你好!我院的地址在广州市广州大道南逸景路333号。

 

如何到法院旁听案件?

答:你好,首先,确立您需要旁听的法庭;第二, 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旁听证;第三,效旁听证进入所选择的法庭旁听庭审;第四,进入法庭后,须依法庭规则参与旁听活动。

 

请问在法院开庭有什么规则?

答:你好,参与庭审人员需遵守以下法庭规则:

(一)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法官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呼口号、不准开启移动电话和无线寻呼机,不准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旁听人员不准进入审判区。 
(三)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四)诉讼参加人在辩论、提问和答辩问题时,应经得法官同意后方可发言。 
(五)未成年人未经批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 
(六)旁听人员不得记录、发言或者提问,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 
(七)凡不遵守法庭秩序者,予以警告一次。拒不改正或再犯者,责令其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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