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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培训学校全无资质 学员起诉要求退还学费
信息来源:《信息时报》[2015-12-15] A18版  信息作者: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杨美满 黄洋  发布时间:2015-12-16 03:18:30

 

去年,多名学生报名参加了一个号称培养国内顶级影视游戏三维动画人员为目标、与国内众多影视公司、游戏公司和动画公司合作的动漫技能培训学校,今年3月则将主办方广州某科技公司告上了法庭,来自河南的楚某是其中一名起诉的学生。记者昨日获悉,据海珠区法院统计,近两年来因培训机构引起纠纷的一审案件共28件。

 学员告培训学校要退费

 楚某诉称,2014111他签了《入学就业协议书》,对方承诺毕业后推荐就业。在报名的时候,学校负责人承诺入学后2个月是免费学习时间,但是他和一些同学发现,学校并未按照此前的承诺进行教学,甚至没有办学许可证,还存在开班人数超标、课程内容不符、上课的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报读课程与实际不符及应有师资不具备等情况。

 201511起,楚某就没有再到学校上课,多次向学校主办方要求退还学费未果,于是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司返还学费22000元及利息。

 主办方辩称可不用登记

 庭审期间,被告公司辩称,楚某在20149月初已经入学,实际学习的时间是4个月,学生提出退学不是学校的问题,而是因为发现有其他培训机构比较符合他们的学习风格。

 该公司还称,学生中有几个商量先派一个人向学校申请退学,学校不批准后,该学生开始去政府部门闹事及反映问题,当时有关部门认为退学理由不成立,考虑到影响比较大,最后同意了该名学生退学。但之后,其他学生也以同样的理由申请退学并要全额退费。

 被告公司称不能接受全额退费,并且认为,动漫技能培训是社会类型的培训,不是职业资格培训或执业技能培训,因此培训完毕之后不发任何职业资格证书,也不需要在劳动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宣传材料多少都有些夸大的成分,如果夸大不是很过分是可以允许的。

 此外,被告公司还声称,作为社会培训机构,不能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像没有教师资格证这种情况也不妨碍其进行教育经营活动。协议中写明是在学习结束之后才推荐工作,但现在学习没有结束,这种情况下其也没法推荐工作。

 法院判决

 学校无资质 学员不谨慎

 海珠区法院一审时依楚某申请,向海珠区人社局调查有关被告公司是否获得许可及审批。经查,动漫制作、影视动画制作及室内设计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均需获得人社部门许可审批方能进行,被告公司曾就设立情况咨询该局就业科,但并未正式提出设立申请。

 该院认为,被告公司向社会招收学员学习动漫制作等职业技能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应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而被告公司没有获得相应审批许可,具备进行上述职业技能培训的办学资格,其行为已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此前签订的协议属无效。

 从本案起因及发展情况来看,被告公司作为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对外招生,对造成合同无效理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本案的学员作为成年人,未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对涉案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不加辨析便接受教育服务,亦应负次要责任。

  因此,法院根据楚某从2014111开始学习至同年1231日,占了实际学习期限的13,判决被告公司退还全部学费的23,即14666.7元及其利息。

  据悉,日前广州市中院对该案二审,维持原判,该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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