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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试点“刑事速裁” 庭审不超10分钟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2015-09-16] AⅡ05版:法眼  信息作者: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杨晓梅 吕?  发布时间:2015-09-18 08:23:28

 

2014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试验性立法”先河,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8个 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即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案件,试点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

    广州作为试点城市之一,12个基层法院从去年9月开始至今,一年间共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了2608宗案件2655人,占同期刑事结案数的15 .36%。位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的首位。

    同时满足三项条件才能速裁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案件。

    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的案件。

    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案件。

    速裁案占比15 .36%

    广州作为试点城市之一,12个基层法院从去年9月开始至今,一年间共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了2608宗案件2655人,占同期刑事结案数的15 .36%。位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的首位。

    当庭宣判率占88 .2%

    据悉,广州一年间速裁的案件,每宗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仅为5 .7天,当庭宣判的案件占到88 .2%

    庭审耗时10分钟

    记者观摩发现,一宗速裁刑事案件,在法庭上的过程耗时一般不超过10分钟。“快的同时,被告人的权利并不会被减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介绍。

    危险驾驶案件占了6

    目前,广州市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主要是危险驾驶案件,占速裁案件总数的60%。之后是盗窃案件和毒品案件。

   [法官说法]

    A

    为什么要试点刑事速裁?

    避免轻罪关押的时间太长

    广州中院解释,当前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矛盾纠纷多发、刑事犯罪高发期。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是当前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也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期盼的必然要求。

    建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有利于及时惩治犯罪;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解决司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教育矫治犯罪人。

    据海珠区法院刑庭庭长周征远介绍,海珠区专业批发市场多,刑事案件一年在1800件左右,十年之间增长了一倍。但刑庭法官人数没怎么改变,现在人均办案一年在300件左右。劳教制度废止后,大量原来由劳教制度约束的案件,进入了刑事手段调整的范畴。“刑事案件有的复杂,有的轻微,确实需要繁简分流。”

    周征远称,如果轻微的刑事案件仍用过去的程序审理,可能会出现被告人“罪刑倒挂”的现象,即轻罪判刑少,关押时间长。长时间的关押,对被告人是一种精神折磨,也不利于改造和重新回归社会。因此试点刑事速裁程序,有着现实的必要。

    B

    怎样保障被告人权利?

    法院帮他们请律师

    据海珠区法院院长邬耀广称,司法实践中,刑事速裁的被告人极少聘请律师参与诉讼。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海珠区法院在刑事速裁案件中探索速裁控辩协商机制,普及辩护,让被告人得到实质辩护。

    海珠区法院刑庭庭长周征远经调研发现,该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被告人大多文化水平较低、经济能力有限,“许多被告人对什么是申请回避,什么是判缓刑,都存在理解困难,更别说为自己权益进行有效辩护”。周征远称,为了保障被告人受到法律援助和辩解陈述等权利,避免庭审因快速而流于形式化,海珠区法院与区检 察院、区司法局经协商,决定对经济困难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无需提供“我家很困难”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证明材料,由法院在综合考量后直接通过司法局指定法援律师参与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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